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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国(境)程序
日期: 2022-06-03   来源:    浏览量:

因私出国(境)是指工作人员因探亲、访友、旅游及办理其他私人事务(包括就医、继承财产、婚丧嫁娶等)出国(境)的行为,所需费用个人自理。因私出国(境)原则上应安排在寒暑假和节假日。确因特殊情况需在非节假日和寒暑假因私出(国)境的,须按校(院)有关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校(院)按照有关规定,对下列人员因私出国(境)实行登记备案管理:

(一)在职处级及以上干部;

(二)离、退休的处级及以上干部;

(三)涉密岗位工作人员,或离开涉密岗位仍在脱密期内的人员;

(四)校(院)认为有必要列入登记备案的其他人员。

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按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校(院)字〔2021121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非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向所在单位(部门)提交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并出具有关材料,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后提出意见;一般工作人员由人事部审批,高层次人才由人才工作部审批;对外合作交流部或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会签备案。

相关表格和管理办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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