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速推进校(院)国际化进程,高效完成省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任务,进一步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跨文化交流能力,现启动学生出国(境)定制访学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校(院)支持各单位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开展三个月及以上的学生定制访学项目,外方根据校(院)要求为学生安排专业课程学习或科研实训、实习实践等,不包括交换生项目。
校(院)组织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专班学生的三个月以上访学纳入此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面向相关部门、二级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立项,各单位可联合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参加项目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中国籍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遵守国家法律和校(院)规章制度,诚实守信;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4.专业成绩及外语水平达到访学项目的要求。
(三)每个项目派遣学生不少于5人;超过10人的,可选派一名专任教师或研究生导师为带队教师。
(四)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生派出工作。
三、项目资助
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字〔2025〕29号)(附件1),校(院)资助学生的国际旅费、学费、注册费、住宿费和境外保险费,根据费用开支据实报销;承担带队教师的国际旅费、签证费、境外保险费、住宿费,生活补助按照亚洲国家(地区)180元/人/日、非亚洲国家(地区)240元/人/日执行。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自主联系外方单位,确定访学项目。
(二)申报单位组织学生报名,确定拟派遣学生名单后公示三天。
(三)申报单位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定制访学项目申报书》(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四)申报单位3月20日前将申报书PDF版提交至对外合作交流部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学生出国(境)定制访学项目。
(五)对外合作交流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
(六)校(院)择优立项。
五、其他事项
学生出国(境)学习期间的学分与成绩,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交流培养学生学业成绩及学分管理办法》(校字〔2026〕1号)(附件3)执行。
六、项目咨询
联系人:倪 玲 0531-59556932
邮 箱:niling@sdfmu.edu.cn
附件:
1.《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字【2025】29号)
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定制访学项目申报书
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交流培养学生学业成绩及学分管理办法
对外合作交流部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