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短期交流项目管理办法》(校(院)字〔2024〕150号),现启动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校(院)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短期交流项目以国际化人才培养为主题,校(院)支持项目单位派遣师生组团到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短期交流。国(境)外院校应为参团出访学生安排学术讲座、中外师生间的交流、课程体验等。项目负责人应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
二、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用于支付项目单位带队教师的出国(境)费用(按校(院)《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和参团学生国际旅费(含往返机票、往返途中国内外交通费和飞机乘意险),参团学生的食宿费用自理。
三、申报要求
(一)面向各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立项,不受理个人申请。每个单位限报1项。已获得校(院)其他出国(境)项目和奖学金的,不再重复资助。
(二)项目单位自行联系国(境)外院校开展交流,优先支持与符合以下要求的国(境)外院校进行合作:
1.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QS 世界大学排名或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认定的全球前200名的高校;
2.学科/专业排名在全球前100名的高校;
3.与立项单位筹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的高校;
4.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普遍认可,且与校(院)对口学院已有交流合作的高校。
(三)参与项目的学生应为校(院)中国籍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一般为5-10人。出访时间不超过10天。
校(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的出访经费由其专项经费支持,不从本项目经费中列支。
(四)项目带队教师一般不超过2人,至少1名教师为本单位专业任课教师或研究生指导教师。
(五)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执行完项目。
四、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于7月4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校(院)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短期交流项目申请书》PDF版发送到邮箱niling@sdfmu.edu.cn。
联系人:倪玲 0531--59556932。
附件:
1.《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短期交流项目管理办法》(校(院)字〔2024〕150号)
2.校(院)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短期交流项目申请书
对外合作交流部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