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机构: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的设立与实施均需获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每年3月份和9月份集中申报。各教学机构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的申报及实施主体,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以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为目标,根据前期工作基础,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实际积极开展合作办学。
为做好申报准备工作,请有意向申报2023年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的教学机构填写《2023年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申报意向表》(附件2),并于1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jhqin@sdfmu.edu.cn。
联系人:秦金红
电 话:18661306299
附件:
1. 中外合作办学政策链接
https://icd.sdfmu.edu.cn/hzbx/zcfg.htm
2.2023年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申报意向表
对外合作交流部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