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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22年优秀学生国(境)外访学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 2021-11-05   来源: 对外合作交流部   浏览量: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优秀学生国(境)外访学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校(院)字〔202124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国(境)外访学奖学金的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要求

1、具有校(院)学籍的中国籍全日制在校生;

2、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在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校园文体活动、创新 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上级或校(院)表彰的同学优先;

3、自愿申请;

4、身心健康;

5、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6、外语水平符合项目要求;

7、满足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8、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可申请:

1)已获得国家或校(院)资助的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

2)曾获得国家或校(院)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或校(院)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或校(院)批准放弃但时间在2年以内的;

3)在校(院)期间同一学历阶段,曾享受校(院)奖学金资助出国(境)学习交流的;

4)除外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学生参加以语言学习为主要内容的项目的;

5)申请出国(境)访学时间超过按基本学制推算的毕业时间;

6)所学专业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的。

二、奖励类型

1)参加校(院)组织的3个月以上访学项目且获得邀请信(录取函)。

2)自行联系的教育部认证且综合排名TOP200的国(境)外高校(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交流访学项目,已获得邀请信(录取函)。

三、奖励标准

洲和地区

3-6个月(含,元/生)

6个月以上(元/生)

欧洲、美洲、大洋洲、非洲

10000

20000

亚洲(含台港澳)

5000

10000

获得校(院)国(境)外友好学校交换生(免学费)资格的学生,奖学金依照上述标准减半。

四、奖励时效

2022年须完成国(境)外访学任务。出国(境)访学期间未保留校(院)学籍的将取消奖励资格。

五、评审程序

1、学院或培养单位根据校(院)字〔202124号的要求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外合作交流部及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会同学生工作部、教务部、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核。

2、优秀学生国(境)外访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委托专家组)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及申请学校、专业情况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在全校(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为获奖学生。

六、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202217日前,将《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奖学金申请表》Word版和单位盖章扫描件发至对外合作交流部邮箱wsb@sdfmu.edu.cn

研究生的材料请各培养单位汇总至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审核后统一报送。

联系人:对外合作交流部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59556929

七、其他

1、临床医学国际班及生物医学泰山班学生的出国访学由项目实施单位统一安排,不在本通知受理范围内。

2、本奖学金的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取得奖学金的申请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外合作交流部

                                               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1115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对外合作交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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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1-59556928 邮箱:wsb@sdf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