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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校(院)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1-11-02   来源: 对外合作交流部   浏览量: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与国(境)外高校、医疗科研机构合作,培养更多创新型国际化人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和校(院)出国留学激励政策,现就校(院)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 创新项目是校(院)为服务国际化发展战略、面向学校教学科研人员、以单位为主体申报、培养具有国际背景的创新型人才的公派出国项目。此项目基于各教学、科研教辅及直属附属机构与国外高水平高校、科研及医疗机构交流合作的基础,聚焦国际化人才培养,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2. 申报形式:本项目采取“单位申报项目-校(院)立项-单位选拔-校(院)派出”的形式,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自主选拔派出人员。

3. 选派类别: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可结合各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访问学者。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与国外合作单位有交流合作基础,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或教授间个人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凡涉及取得双学位的项目,还需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协议中的)含有免学费或费用分担办法、课程互认、学位及学分互认等细节的协议(或条款)。

2. 申报项目应体现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应体现服务校(院)国际化提升计划,围绕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创新;应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3. 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三、申报流程

1. 20222月下旬:接收申报材料,校(院)组织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2. 20223月:项目实施单位自行选拔,公示。

3. 20224月:校(院)复审,确定派出人员名单。

四、申报时间

各单位限报1项,20222月下旬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对外合作交流部。地址:济南主校区行政楼225房间,联系电话:59556932

五、申报材料

1.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2. 申报单位与国外合作单位间的人才培养合作协议。

3. 创新项目优先支持有本单位内配套经费或其他来源经费支持的项目,如有此类情况,请务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对外合作交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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