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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交流

学生出国学习交流课程及学分认定问题解读
日期: 2022-05-18   来源:    浏览量:

 

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交流培养学生管理暂行规定》,对学生出国学习交流的常见问题做如下解读:

1、通过什么渠道了解学校的出国学习交流项目?

答:对外合作交流部通过学校通知公告栏、对外合作交流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发布相关项目信息;经学校批准,学院与国外高校及科研机构签署协议,开展的本学院学生出国学习交流项目,一般通过学院网站或其他渠道发布。

2、如何选择外方高校的专业和课程?

答:通过项目介绍或外方高校的网站链接,出国前需充分了解外方高校的课程设置;从本学院教学秘书或教学办公室获得在读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授课计划。本科生在学院老师的指导下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交流学生外校交流学习成绩及学分审核表》,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报所在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审批,之后报教务部备案。研究生如在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后参加交流项目,不涉及学分互认的情况。

3、出国学习交流期间对修读的学分数有要求吗?

答:交流生在交流学习期间至少要修读与本专业培养方案相对等的学分,学校鼓励学生选读尽可能多的课程。

4、漏修且不能学分互认的本专业必修课程,需要补修吗?

答:漏修且不能学分互认的本专业必修课程需在剩余学年内补修,成绩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

5、已修外方高校的课程都可以计算学分吗?

答:学生在国(境)外大学所获学分可全部转换成我校学分,记入学生个人成绩档案。交流生在外校学习期间所取得的课程成绩需由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依据学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成绩和学分认定。所学课程内容与本专业培养方案有关课程一致的,可以进行课程和学分互认,对于不能进行学分互认的已修外校课程,可以作为我校的选修课程计算学分,可采用课时折算法计算为校内学分,小数不足0.5按半学分计算。

6、修得外方高校用英语作为课堂语言的课程学分,返校后还需要补修同期大学英语吗?

答:一学期内修得 2 门及 2 门以上用英语做课堂语言的课程学分,返校后同时认定获得我校同期大学英语课程的学分。

7、对交流学生的毕业总学分有何要求?

答:参加交流的同学完成交流期间必修课程补修后,其毕业总学分=国内修读学分(含补修的必修课程学分)+在国外高校修读已被认定为我校的学分,总学分须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方可毕业。

8、出国学习交流结束后如何进行学分认定?

    答:学习结束后一个月内,根据出国期间实际修读课程情况,结合《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交流学生外校交流学习成绩及学分审核表》,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交流学生外校交流学习成绩及学分认定表》到学院教学办公室和教务部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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