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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6年度校(院)海外客座教授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6-06-02   来源: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校(院)海外客座教授支持计划管理办法》(校(院)字[2024](149)号),为积极邀请水平外国专家来校(院)讲学开展合作研究,促进校(院)国际学术交流、国际科研合作及人才培养工作,现开展2026年度校(院)海外客座教授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海外客座教授支持计划是指校(院)邀请国(境)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的外国专家,利用学术休假或其他非工作时间来校(院)开展教育和学术交流的项目。海外客座教授应符合本单位学科发展需求。项目优先支持尚未与国(境)外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的单位申报。海外客座教授支持计划与其他人才项目不重复资助。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本项目主要分为两类

1.海外顶尖学者:指国(境)外诺贝尔奖获得者、海外知名科学院/工程院院士或学术地位相当的专家学者。在校时间不设限。

2.海外高水平学者:指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的外国专家。按照《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均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类)”。在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

(二)海外客座教授应履行的岗位职责

1.开设本学科领域最新学术动态的系列专题讲座,与本科生、研究生开展面对面交流活动。

2.指导校(院)青年教师申报省级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

3.与校(院)合作团队联合申报国家级、省级科学研究项目或国家留学基金的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该项职责应在入校期间完成实质性工作。

(三)项目申报与立项:

1.校(院)副高级及以上人员或PI团队负责人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海外客座教授支持计划”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申报单位组织论证,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申请表》报对外合作交流部。

3.对外合作交流部组织专家评审,报校(院)批准立项。

三、经费支持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补助、专家补贴及生活费。项目经费不得列支仪器设备购置费(详见附件2)。

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代为结算的,须附海外客座教授的委托结算说明及收款证明。

直属附属机构申报实施的海外客座教授支持计划,项目经费由项目单位承担。

四、实施与管理

1.对外合作交流部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协助办理外国专家入境手续。

2.项目单位支持项目的实施,负责海外客座教授的管理和服务,包括人身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以及入校宣讲等。

3.项目负责人应在海外客座教授离校1月内向对外合作交流部提交《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海 外客座教授支持计划”考核表》(附件3)。

4.非因不可抗力拟聘海外客座教授无故未到岗的,将纳入同类人才项目评审的负面依据。

四、申报材料报送

请于20266月10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报送对外合作交流部,同时提供海外专家的职务职称等证明材料。重要的外文材料,如学历、海外任职证明等,如英文文件不能明确,或者为非英文的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涉及人才成果等相关附件中,人名建议高亮突出显示。各单位如申报项目数超过1项,请自行排序。

联系人:贺庆宾、王敬

联系电话:18765825075  59556933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济南校区勤笃楼220房间

邮箱:qbhe@sdfmu.edu.cn


附件:1. “海外客座教授支持计划”申请表

2. 《校(院)海外客座教授支持计划管理办法》

3. “海外客座教授支持计划”考核表

4. 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对外合作交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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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对外合作交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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