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2025年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合作国别(地区)和领域
(一)多边科技合作项目。充分发挥中日韩创新合作中心等国际创新合作平台作用,聚焦高端装备、新能源、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等重点技术领域,支持与日韩、上合组织成员国、港澳地区等开展联合研发等多边科技合作项目,强化我省与日韩、上合组织国家开展创新合作的重要枢纽功能。
(二)与欧美、日韩等创新指数领先国家科技合作项目。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公共卫生等共同关切领域,支持与欧洲国家、美国、日本、韩国等
重点创新国家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技术引进和成果转化等“引进来”项目,为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提供更多资源和渠道储备。
(三)与上合组织成员国科技合作项目。聚焦新能源、高端装备、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利用上合组织成员国技术和产业优势与合作需求,支持与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等上合组织成员国开展科技研发、
创新应用、双向成果转化等,稳固我省与上合组织成员国合作伙伴关系。
(四)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科技合作项目。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现代高效农业、低空经济等重点技术领域,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响应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南非、巴西、以色列等重点合作国家开展联合研发、成果转化等“引进来”项目和技术转移、海外应用示范等“走出去”项目,推动创新主体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利用海外场景促进技术迭代。
(五)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项目。聚焦人工智能、医养健康、现代海洋、现代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等,发挥港澳台重要合作连接点作用,推动我省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有关要求
(一)每个项目指南建议须完整填写指南建议信息表并提供说明报告(附件1);指南建议列示的关键科学问题或技术清单原则上不超过5项;明确拟解决关键技术的当前技术成熟度等级(附件2)。
(二)项目研究内容应突出合作必要性、关键核心技术(科学问题)先进性、突破点和替代指标;考核指标中技术和产品指标应精准且可量化、可考核,同时应提出知识产权、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项目交示件须可检验、可评测、可考核。
(三)省级科技计划或其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已经立项支持过的相同或相似的研发内容,不得作为指南建议提报。同一指南建议不得以不同建议人、建议单位、主管部门重复提报;同一指南建议人最多提出一项指南建议。对于重复提报的指南建议,将不纳入后续指南建议遴选范围。
其他未尽事项请参阅原通知(附件4).
三、报送事项
请于3月3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word电子版、附件3汇总表word电子版及PDF盖章版报对外合作交流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敬 0531-59556933
邮箱:jingwang@sdfmu.edu.cn
附件:
1.2025年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建议信息表及说明报告(参考格式)
2.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
3.2025年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
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5年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对外合作交流部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