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将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方式
本项目采取“项目制”申报。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获批后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人员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仅做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资助3年。
(一)立项办法
1.已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的高校、科研机构可结合各单位“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2.中俄各大学联盟中方牵头高校可依托联盟在中俄教育科研合作交流中的平台,统筹联盟中方高校选派学生、学者赴俄高校学习研修、开展科研合作或者课题研究。由各大学联盟中方牵头高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并作为受理单位,受理联盟内各中方高校人员的申请。
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每年至多可新申报项目2项,且每个新立项项目的申请合作单位至多不超过5个。各单位限报1项,校(院)择优推荐。
4.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5.各单位须于2024年11月10日-30日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并线上填写申报项目信息、与外方合作协议中文及外文版、推荐公函,网上申报操作说明见附件1《项目申报人员使用说明书》和附件2《受理单位使用说明书》。
6.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立项结果。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研究生: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10-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不支持语言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联系方式
基金委联系人:黄玥玢、陆子怡
联系电话:010-66093933/3559
传真:010-66093929 邮箱:ouyafei4@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校内联系人:贺庆宾
联系电话:0531-59556931,邮箱:wsb@sdfmu.edu.cn。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以国家留学网公布的为准(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32)。
附件:
1.2025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
2.“项目制”线上平台申报使用说明
对外合作交流部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