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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8-30   来源: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

创新项目采取各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的模式实施。

二、项目特点

1.项目评审

项目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审,先确定项目,再由项目单位进行人员选拔,人员依托项目派出。

2.合作要求

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凡涉及取得双学位的项目,还需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协议中的)含有免学费或费用分担办法、课程互认、学位及学分互认等细节的协议(或条款)。

三、项目申报方式

申报人填写《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二级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附件2),学校组织内部评审。评审通过后申报人线上填写2025年创新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网申入口为https://sa.csc.edu.cn/project。项目申报人须先自行注册并进行相关绑定后,方可登录进行项目申报。

申报流程、材料等信息可参考国家留学网“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四、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五、项目时间安排

1.915日前,有意申报者将附件1和附件2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bhe@sdfmu.edu.cn

2.930日前,学校确定2025年拟推荐项目,并签发学校公函。

3.101-20日,入选者在线申报,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执行中项目提交年度报告/执行期总结报告(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

4.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于11-12月对项目进行材料评审和专家评审,并于12月底前公布立项通知。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按要求选拔推荐人选,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并派出。

六、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根据以往申报经验,请项目申报人员参照以下注意事项逐一细化项目申报流程:

1.申报项目协议中须注明外方免学费(留学基金委仅对极少项目提供学费资助)

2.申报项目应具有鲜明学科特色;

3.申报项目应已有较长合作基础;

4.申报项目在参加由留学基金委组织的项目答辩过程中,须有外方专家全程参与。

如有疑问可咨询对外合作交流部,联系人:贺庆宾;办公地点:勤笃楼229房间;办公电话:0531-59556931


附件:1.创新项目申请书

2.二级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

3.项目申报材料说明

4.平台用户手册

5.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对外合作交流部

                                             202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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