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以下简称“中法杰青计划”)是在中法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框架下,由中国科技部与法国高等教育和科研部及法国欧洲和外交部根据2017年签署的意向声明共同实施的科技人文交流项目,旨在促进两国青年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间的交流合作,实施以来已支持近百名中法青年科研人员开展交流互访。根据中法双方相关协议和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博士学位;
3.具有相当于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在派出单位从事科研工作;
6.具备良好的英语或法语语言沟通能力;
7.可保证2024年内完成赴法开展6-8周科研交流活动;
8.承诺在法国交流期间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
9.优先支持未获过本计划资助的候选人。
二、申报领域
2024年度本计划优先领域为卫生健康、农业、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环境(包括气候变化)、空间、粒子物理。
三、资助方式
1.2024年度拟资助18名科研人员赴法开展科技交流活动,资助额度为每人8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入选人员赴法交流所需国际旅费、食宿等相关费用。
2.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两次拨付资助经费前,派出单位均需提供与拨付经费等额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正式发票,执行管理机构在收到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拨付资助经费。
3.资助经费可用于购买在法交流期间保险,入选人员须在行前将已办理保险证明(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和人身险)发送至执行管理机构。
4.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入选人员短期交流,派出单位不得截留经费。
四、申报及受理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书(附件2);
2.汇总表(附件3);
3.工作同意书(附件4),法方出具的工作同意书扫描件须同时发送至法国驻华使馆邮箱:
science.pekin-amba@diplomatie.gouv.fr
4.居民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5.在职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例如语言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自行联系法国科研机构或高校作为其在法工作单位,并获取该单位的工作同意书(附件4);
2.申报材料将报送至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组织推荐并盖章统一报送至科技部人才中心;
(三)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对外合作交流部,电子版和扫描件(PDF格式)以“申报人+派出单位”命名打包并发送至jingwang@sdfmu.edu.cn 。
2.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
校(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对外合作交流部 王敬
联系电话:0531-59556933
邮箱:jingwang@sdfmu.edu.cn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勤笃楼225房间
科技部联系方式:
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杨善友 010-68598049 gjjl@sttc.net.cn
对外合作交流部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