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省教育厅近日转发了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2〕142号),为做好校(院)教育系统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均可参与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不含各附属单位),具体要求详见各项目选派简章。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向教职工进行项目宣传,并为申请人提供单位推荐意见,请在指定截止日内将本单位申请人员材料汇总后统一送交对外合作交流部。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以下简称选派简章)、项目选派办法和项目检索等将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请及时关注网上项目申报指南。
2.按照项目选派办法要求,各部门、二级学院对申请人书面及电子材料进行初审。
3.各单位要按项目选派工作时间表,及时将申请人书面材料提交对外合作交流部。省教育厅收到申请人书面材料后方能进行网上受理,因此各单位要确保在各项目要求的网上申请截止日期前至少8个工作日将申请人书面材料送至对外合作交流部。
三、联系方式
1.如需咨询具体留学项目,可与留学基金委相应项目主管联系,联系方式请登录国家留学网,点击“项目检索”,按照留学国别和留学身份查询。
2.网上报名系统相关事宜,可咨询留学基金委信息资源部,联系电话:010-66093975,邮箱:xxzy@csc.edu.cn。
3.项目申请受理相关事宜,可咨询对外合作交流部。
电 话:0531-59556932
邮 箱:wsb@sdfmu.edu.cn
地 点:济南主校区勤笃楼225房间
对外合作交流部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