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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12-24   来源:    浏览量:

 

接省教育厅通知,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文件要求,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加大通过“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力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为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能够为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有力智力支撑的人才,此人才范畴为非纯学术人才,为学术与人文战略研究兼有。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派方式及项目申请流程

申请方式一:申请人通过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派。

申请方式二:本计划亦可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学校审批通过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后,再由各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的方式选派。具体要求如下:

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国别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或机构开展的“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渠道,提出项目申请。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留学单位。

项目的合作方应是与我校有正式合作协议的院校(见附件1),且本单位与其有长期稳定的实质合作内容

二、选派对象

1.按需选派我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研究。

2.根据实际需要支持我校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

3.选派拟作为国别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原则上不提供学费资助。

五、人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需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

6.类别要求、外语条件等其他条件需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1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的规定,具体可于2021年1月登陆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询。

六、申请流程

1.请有意向申报国别区域研项目”的单位于2021年1月8日前将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与国外院校签署的校际合作协议中/外文纸质版交至对外合作交流部(222房间),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有意向申报的个人2021年3月20日-3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将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人选纸质申报材料(每人一式两份)和加盖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于2021年3月24日前寄送至对外合作交流部222房间);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王敬   电话:0531-59556933

    邮箱:wsb@sdf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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