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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1-16   来源: 国际合作处   浏览量: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和资助内容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语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本校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具有硕士学位,且符合我校人事部门管理规定,经所在部门及人事处同意后方可参加)。

项目列表:https://bg.csc.edu.cn/ProjectList.aspx

三、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一)预报名(2020116-35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教职工出国研修申请表》或《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生境外学习申请表》进行预报名,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国际合作处。

(二)对外联系(2020116-202039日)

申请人联系国外院校,取得符合要求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三)网上申请(2020310-331日)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并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请同时提交纸质版及word版)及其他应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3)于2020323日前交至国际合作处。

关于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12)。

(四)校内评审(2020324-327日)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的纸质材料,以及进行现场面试评审。校内评审通过后,学校将择优上报。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需按照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完成申报并上传扫描材料,确保上传材料真实有效。

(二)《单位推荐意见表》是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表,所在单位需手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推荐意见应反映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内容。附件4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仅为方便申请人向国际合作处提交word版用。

 

国际合作处

20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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